首页 练兵实纪 下章
练手足第四 第十三.察遗失
  
 凡火器装药竹筒、火绳、火线、匙、锤、刀、剪、油单、火药,一有不全,⼊场忘记悬带随⾝,及药不⼲燥,各不如法,队长同罚,本犯加治。  M.bBmxS.cc
上章 练兵实纪 下章